索 引 号:
40183597-3/2021-002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06日
名 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关于主汛期前权威发布气象信息传播渠道的公告
文 号:
主 题 词: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关于主汛期前权威发布气象信息传播渠道的公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主汛期前公布本辖区权威发布气象信息的传播渠道为:
1、河北省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服务系统手机短信;
2、青龙满族自治县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
3、12379手机短信;
4、青龙气象微博。
特此公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气象局
2021年4月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